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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被拒员工仲裁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病假工资被拒员工仲裁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病假工资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2024年某月因慢性疾病需持续治疗,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病假并提交了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司虽同意休假但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病假工资,仅发放基本生活费。张某某在病愈后离职并申请仲裁,主张公司应按医疗期规定支付病假工资差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病假期间应享受法定工资待遇;公司辩称未签订书面合同且员工未履行请假程序,认为无需支付病假工资。双方对医疗期工资计算标准及请假流程有效性存在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企业职工患病医疗期规定》审查证据,张某某提交了病历、请假邮件及银行流水,证明其履行了请假义务且病假期间实际支出医疗费用。公司仅提供内部考勤记录,无法证明员工未按规定流程申请。仲裁委确认公司应按最低工资标准补发病假工资差额。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病假工资差额及医疗补助费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用人单位不得停止发给病假工资。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需建立规范休假制度,员工应留存就医证明和请假记录。医疗期工资支付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80%为基准,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属于违法行为。维权时注意时效,及时收集病历、工资单等证据。仲裁阶段举证责任分配对结果影响重大,用人单位需证明员工未履行请假程序。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