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产假期限计算错误员工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国企产假期限计算错误员工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假工资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2024年9月生育后依法享受产假。公司以部门人手紧张为由,仅发放61天产假工资,其余时间按事假处理。张某某主张其产假应为98天,公司存在违规行为,要求补发工资及赔偿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产假天数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计算,公司需支付全部工资;公司辩称已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报酬,且张某某提前返岗导致剩余假期视为事假。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产假证明、考勤记录及工资发放明细。公司提供虚假的部门排班表试图证明张某某未实际休假,张某某出示了医院分娩证明及社保局产假审批记录,证明其产假期限符合法定标准。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核算产假期限,违规扣除工资,裁决补发3.5万元产假工资及1万元经济补偿。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女职工依法享受的产假权益,违规扣减工资需支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员工需保留产假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应严格遵循法定产假期限计算规则。对产假期间工资发放存在争议时,应优先以社保部门审批记录为准,避免因管理疏漏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