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多胎产假被辞退要求补偿金
案件标题:张某某多胎产假被辞退要求补偿金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诉小微企业产假补偿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行政专员,工作期间生育双胞胎。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多胎产假应额外增加15天。公司以张某某未办理请假手续为由拒绝批准,后在哺乳期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张某某无法正常休产假并主张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应依法享受多胎产假及经济补偿,公司认为其未按流程申请产假且已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无需额外补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多胎生育证明、入职登记表及工资流水,证明实际工作年限和生育事实。公司仅提供员工手册条款,未能出示有效考勤记录证明张某某未休产假。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未提供充分证据反驳张某某主张。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多胎产假期间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合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女职工依法享受的产假权利,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更应完善休假制度,避免以流程缺失为由侵害员工权益。普通员工需注意保留生育证明、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及时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