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年假未休员工获三倍赔偿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年假未休员工获三倍赔偿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休年假产生争议,要求支付三倍工资补偿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1年1月起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连续工作满3年。2024年12月离职时,公司未安排年假也未支付补偿。张某某称公司从未通知年假事宜,且工资条未体现补偿。公司辩称已通过调休方式处理年假事宜,但无法提供实际调休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未休年假应支付三倍工资;公司称已安排调休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但员工否认收到相关文件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考勤记录和调休审批表,公司仅提供空白表格。张某某出示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和部分工作日志,证明公司未实际安排年假。公司未提交有效证据反驳,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调休记录造假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未休年假三倍工资补偿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四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完善年假管理制度,员工应保留通知记录和工作证明。未休年假补偿计算应结合实际工作年限,仲裁时效从离职次日开始计算,建议及时主张权利。企业规模不影响法定休假权利,维权时可重点核查考勤及工资发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