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女员工产假未满被辞退补偿金获赔
案件标题:国企女员工产假未满被辞退补偿金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因产假期限问题引发劳动争议,要求支付补偿金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2024年11月生育后休产假。公司以'产假期限已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但张某某提供的产假证明显示其应休128天(含产假98天+奖励假30天)。公司未按规定续签劳动合同且未支付相关补偿,张某某遂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产假期限未满被违法辞退,公司反驳称已按法定产假天数审批,认为员工未主动申请延长休假,且产假期间未履行工作职责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产假证明、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及公司单方面出具的产假结束通知。公司仅提供内部休假审批记录,未出示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文件。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证据,其未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及员工存在违反规章制度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产假期间工资补偿金约3.5万元,并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产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且应依法支付产假工资及赔偿金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产假管理制度并留存完整审批记录,员工需及时留存休假证明及公司通知文件。本案中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且存在违法解除行为,导致败诉风险。建议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员工维权时注意时效性与证据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