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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病假工资被拒仲裁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员工病假工资被拒仲裁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病假工资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因重病住院治疗,持续病假两个月。其向公司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但公司以'未提供完整请假手续'为由拒绝支付病假工资。张某某在病假期间通过线上方式完成工作交接,公司却以旷工为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应依法支付病假期间工资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病假证明格式不符合内部规定且员工未及时办理续假手续,认为已构成旷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员工提交了加盖公章的医疗证明、请假申请记录及微信工作群沟通截图。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化请假单模板,未出示张某某未按此格式提交的证据。仲裁员现场核查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效性,认定公司病假工资支付标准违反法定最低要求。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病假工资及50%赔偿金共计约3.5万元,确认其病假期间劳动关系持续有效。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职工病假工资支付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病假期间合法权益,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分析启示:劳动者应妥善保管医疗证明等关键证据,用人单位需完善病假审批标准。病假工资争议注意时效,就医地劳动仲裁委具有管辖权,但需及时提交证据证明医疗事实。企业应建立符合法律规定的病假管理制度,避免因格式问题承担违法责任。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