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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鱼油产地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王某在速卖通平台购买某跨境电商公司销售的'美国原装进口鱼油胶囊',支付金额480元。商品详情页标注'产自美国加州,通过FDA认证',并展示美国工厂实景照片。王某收货后发现产品外包装无海关报关信息,瓶身印刷的'US'标识模糊不清。经专业机构检测,该产品实际为国产鱼油,且包装材质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王某收集证据后投诉至市场监管局,平台未及时处理,导致其向法院起诉。案件审理中,商家未能提供完整进口证明,平台也未履行审核义务,最终被认定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虚假标注产地行为,平台未尽审核责任。依据相关法规判定商家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48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144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平台对商品产地真实性负有审核义务,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