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跨境电商进口护肤品产地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赵某在亚马逊中国平台购买某法国品牌精华液,价格1200元,标注为‘欧洲直邮原装进口’。收货后发现产品包装无防伪标识,且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该产品实际为国产备案产品,标注的法国品牌与产品信息不符。赵某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商家以‘跨境商品可能存在信息偏差’为由拒绝。赵某通过海关清关信息追溯发现商家未实际从法国进口,且商品详情页引用的法国官网描述与实际产品不一致。2023年11月,赵某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商家构成虚假宣传和欺诈。
审理过程
法院委托专业机构比对产品备案信息与宣传内容,确认商家存在伪造进口资质的行为。
判决结果
调解结案,商家同意退货退款并赔偿维权费用,平台对店铺进行封禁处理。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50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警示跨境电商需严格审核商品进口资质,消费者可借助政府数据库验证品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