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2023年拼多多进口美妆产品产地欺诈案

2023年拼多多进口美妆产品产地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王先生在拼多多某店铺购买标注'法国原装进口'的兰蔻小黑瓶精华液(价格580元)。收货后通过防伪溯源系统核查发现该产品为国内代工生产,且包装未通过海关认证。商家以'跨境直邮'为卖点进行宣传,但实际发货地址为国内仓库。消费者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遭拒,遂向12315举报。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商家长期使用虚假进口标识,涉案金额达12万元。法院认定商家构成虚假宣传,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要求商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经平台数据核对及第三方机构检测,确认商家存在虚假进口标注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因审核失职被处以行政处罚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电商平台对商品溯源信息的双重审查义务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