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淘宝连衣裙材质不符案

淘宝连衣裙材质不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店铺购买一款标称‘纯棉雪纺连衣裙’,支付价款198元。商品详情页显示面料为纯棉,颜色为浅蓝色,尺寸标注为M码。收货后发现衣物实际为涤纶材质,颜色偏深灰,且尺寸明显偏小。李女士通过客服沟通未果,遂向平台提交商品实物照片及质检报告,证明商家存在虚假宣传。经查,商家未对商品材质进行实际检测,仅凭供应商描述填写商品信息,且商品页面图片为多款不同颜色的同款服饰拼接而成。该纠纷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经营者的告知义务)及《产品质量法》第50条(产品标识不实),消费者主张退货退款及三倍赔偿。

审理过程

平台介入后要求商家提供材质证明,商家拒绝配合。消费者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投诉,经抽样检测确认商品材质与描述不符。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三倍商品价款,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品信息真实性的审核义务,警示商家不得伪造商品参数。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