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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美妆套装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林女士在天猫国际平台某第三方店铺购买了标称韩国进口的某品牌眼膜套装,支付金额580元。商品详情页显示'韩国原装进口'字样,并附有韩文产地证明图片。收货后林女士发现产品包装无防伪标签,且通过海关溯源系统查询显示该批次产品实际为广东某工厂生产。联系商家要求退货时,对方以'跨境物流信息显示为进口'为由拒绝。林女士向平台投诉并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产品为国产。平台初步调查发现商家存在伪造进口资质行为,但未及时下架商品。案件涉及跨境电商监管漏洞,消费者因误信虚假进口标识产生维权成本。

审理过程

平台启动调查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产地验证,发现商家虚构进口信息。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构成欺诈,依据相关法规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跨境电商平台对进口商品资质审核的连带责任,推动平台完善跨境商品准入机制。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