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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进口奶粉产地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王某在某宝国际平台购买标称‘欧洲原装进口’的高端婴幼儿奶粉,单价480元。收货后通过海关编码查询发现该产品实际为国产代工,且无有效进口报关单。王某向平台提交证据后,商家以‘跨境平台监管严格’为由拒绝退换。平台核实后发现商家未履行进口商品资质审核义务,涉嫌虚假宣传。王某申请行政复议,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商家构成《电子商务法》项下的虚假标注行为。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海关总署进行商品溯源核查,确认商家使用伪造报关单进行宣传。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并判三倍赔偿,商家最终支付王某144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强调跨境电商平台对进口商品资质审核的法定义务,警示商家冒充原产地的违法风险。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