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保健品数量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王先生在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价值3000元的进口蛋白粉(共12瓶),收货时发现仅收到9瓶且无赠品。平台客服解释称'因物流原因部分商品可能缺货',但未提供任何补发方案。王先生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遭拒,后发现该店铺为第三方入驻商家。经平台介入调查,确认该商家存在系统错误导致少发货,但已超过退货期限。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商家是否构成欺诈及退货期限的合理性认定。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电子商务法》审查商家履约情况及平台监管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退货退款并赔偿合理运费,判决商家承担全部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强调跨境平台对第三方商家的货物核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