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品牌耳机型号冒充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京东平台某第三方店铺购买了一款标称‘Apple AirPods Pro 2’的无线耳机,支付金额1500元。产品包装与正品高度相似,但李女士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其无法与iPhone 14连接,且耳柄处有明显塑料感。经多方咨询,李女士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发现该产品序列号不存在于苹果系统,遂向平台投诉。商家起初以‘非官方渠道授权’为由推诿,后平台介入调查发现该店铺存在大量伪造品牌型号的销售行为。案件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及知识产权侵权双重争议,最终消费者通过平台投诉和实物鉴定锁定问题,要求商家承担欺诈责任。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实物鉴定报告及购买凭证,平台启动调查程序。经技术比对,确认商品为非正品仿冒品,商家承认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支持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合计金额45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商品真伪的审核义务,强化了对仿冒品牌商品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