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山寨耳机型号侵权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订单显示为‘正品行货’,支付1499元。收到货后发现型号与宣传不符,包装盒上印有正品标识但序列号无法查询。商家坚称为正品,称可能为系统录入错误。王某通过专业检测发现耳机内部元件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且无法连接手机蓝牙。平台介入后,商家承认该批次产品为第三方贴牌生产,但拒不提供替代方案。案件涉及平台自营店铺未履行验货义务,导致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产品。
审理过程
消费者申请鉴定后,平台启动自营商品质量审查程序。经第三方机构检测确认产品为非正品,平台约谈商家并启动退一赔三流程。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一赔三,赔偿4497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对自营商品质量的直接监管责任,震慑假冒伪劣产品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