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京民消字第009号产地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北京王某在淘宝国际平台某店铺购买标注为'韩国进口'的某品牌面膜套装,支付1200元。收货后经海关编码查询发现商品实为国产,并且包装上的防伪标识与官网信息不符。商家声称'海外代购'但无法提供报关单据,王某遂申请平台介入。平台虽要求提供凭证但未明确处理方案,王某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后,发现该店铺为个体工商户,长期使用'进口'字样进行虚假宣传。案件中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官方渠道核查,结合商品实物特征,成功证明商家存在产地欺诈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认为商家构成虚假宣传,且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但消费者未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商品来源。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1000元,平台赔偿500元,责令商家限期整改宣传内容。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平台对'进口'商品应承担的实质审查义务,警示商家规范宣传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