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原石"实为玻璃工艺品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某在淘宝平台某珠宝店铺购买了一件标注为"缅甸老坑玻璃种翡翠原石"的珠宝饰品,支付金额820元。商家宣称该原石为缅甸进口,经过专业切割后会呈现高品质翡翠。李某收到货后发现商品实际为人工合成树脂材质,且颜色与宣传的"艳丽翠绿"差异极大,检测报告显示其折射率与天然翡翠不符。经多次沟通,商家始终未提供任何检测报告或交易凭证,仅以"原石需要专业切割"为由拒绝退货。李某通过电商平台的投诉渠道发起维权,发现商品详情页存在大量夸大宣传,包括使用"原石""玻璃种"等专业术语误导消费者。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过程中,商家未能提供商品材质证明及交易记录,消费者提交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成为关键证据。平台方配合提供交易数据,确认商家为个体工商户且无进出口资质。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820元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合计赔偿2460元,案件调解结案。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电商平台需审查商家资质及商品描述真实性,对珠宝类目虚假宣传具有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