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2023京民终456号空气炸锅产地欺诈案

2023京民终456号空气炸锅产地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北京王某通过京东某第三方店铺购买标称'德国进口'的空气炸锅,支付3580元。商品详情页显示'欧盟CE认证',但王某收到后发现产品仅有中文说明书,且无原产地证明。联系客服后,商家称'进口商品因物流需要拆封包装',但无法提供报关单。王某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发现产品实为国产,且未通过欧盟认证。案件审理中,商家提交的所谓'进口'证据被证实为伪造,平台在明知商家多次违规的情况下仍允许其经营。王某主张商家构成消费欺诈,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

审理过程

法院组织证据交叉质证,认定商家伪造进口证明,平台未尽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3580元并赔偿10000元,平台承担20%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7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的法定责任,遏制虚假产地宣传乱象。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