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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充电宝冒充品牌型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张先生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苹果原装20W快充充电宝"(订单号:PD202311159876),支付金额230元。商品包装上印有苹果商标及型号标识,但经专业检测发现其内部电路设计与正品存在重大差异,且充电宝外壳采用劣质塑料。消费者通过苹果官网查询发现该型号未在授权清单中,遂申请平台介入。商家辩称商品为"仿生设计",但无法提供品牌授权证书。案件涉及电商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核及商品真伪鉴别责任。

审理过程

平台启动假一赔十机制,联合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技术检测。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按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对商家销售假冒型号商品的连带责任,推动建立更严格的商家资质审查制度。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