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消费者诉京东自营旗舰店iPhone 13山寨机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自营店铺购买了一台标称为'苹果iPhone 13 128GB 真机'的手机,支付金额2500元。收货后张某发现该手机不仅没有Apple官方标识,且系统版本为非官方iOS,屏幕边缘存在明显拼接痕迹,与正品iPhone 13的工艺差异巨大。经专业机构鉴定,该手机实际为某品牌仿冒机,使用了相似的包装和型号命名,但核心部件均为非原装配件。张某向平台投诉要求退货退款,但商家以'正品保障'为由拒绝。平台调查发现该商家使用了伪造的授权证书,且未提供正品发票,最终认定存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侵权行为。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购买凭证及鉴定报告,平台启动调查程序,发现商家存在伪造授权文件行为。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退还货款2500元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平台对商家账号作永久封禁处理。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自营商家在商品来源审核中的责任,强化对品牌授权链条的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