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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色口红」实际为棕红色引发的争议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美妆品牌「经典玫瑰色口红」,支付金额280元。商家宣传图显示为粉调玫瑰色,详情页标注「正装5ml,哑光丝绒质地」。收货后李女士发现实际颜色为偏棕的暗红色,且质地为滋润型,与描述严重不符。经联系客服,商家仅解释为「不同光线下色差」,拒绝退货。李女士保留了商品照片和宣传截图,向平台发起投诉。平台调查发现商家商品详情页存在刻意淡化色号的行为,且未在商品主图中标注色号代码。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平台提交证据后,平台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商品颜色进行比对。检测报告显示商品色号与宣传存在明显差异。商家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品符合约定。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商家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电商平台应加强商品主图规范管理,强化对商家描述准确性的监管责任。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