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色口红」实际为棕红色引发的争议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美妆品牌「经典玫瑰色口红」,支付金额280元。商家宣传图显示为粉调玫瑰色,详情页标注「正装5ml,哑光丝绒质地」。收货后李女士发现实际颜色为偏棕的暗红色,且质地为滋润型,与描述严重不符。经联系客服,商家仅解释为「不同光线下色差」,拒绝退货。李女士保留了商品照片和宣传截图,向平台发起投诉。平台调查发现商家商品详情页存在刻意淡化色号的行为,且未在商品主图中标注色号代码。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平台提交证据后,平台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商品颜色进行比对。检测报告显示商品色号与宣传存在明显差异。商家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品符合约定。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商家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电商平台应加强商品主图规范管理,强化对商家描述准确性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