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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美妆产品成分标注虚假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张某通过淘宝平台购买某品牌进口粉底液,商品详情页明确标注‘纯植物成分’‘无酒精添加’,并配有高清实物图片。收货后张某发现产品实际含有酒精成分,且瓶身颜色与宣传图片存在明显色差,导致其皮肤出现过敏反应。张某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报告显示产品成分与页面描述不符,张某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提起诉讼。本案涉及跨境商品真实性认定及电商平台商品信息审核义务,张某提供的证据链完整,平台未能证明已尽到审核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平台商品页面证据,确认商家存在虚假标注行为;消费者提交检测报告及沟通记录,证明商家未履行退换货承诺。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及三倍赔偿,判决商家赔偿张某285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跨境商品信息真实性负有连带责任,强化消费者举证能力。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