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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进口保健品骗局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某进口保健品,商品页面显示'欧盟有机认证'且标注'原装进口',支付金额2300元。收货后经海关编码核验发现,该产品实际为国产代工且无进口报关记录。王某通过客服申诉称'可能存在系统同步延迟',但商家始终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市场监管部门检测,该产品包装存在明显印刷瑕疵且成分与进口版本存在差异。王某申请平台介入,要求赔偿,但商家以'跨境物流特殊性'为由拒绝。案件引发监管部门对自营店铺商品溯源机制的专项检查。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商品备案信息及物流数据,认定商家存在故意伪造进口标识的欺诈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3倍赔偿,同时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确立自营店铺需对商品进口资质承担严格审查义务,遏制'国标进口'虚假宣传。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