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手表赠品缺失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先生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智能手表,支付金额320元。商家宣传包含3条表带和1个充电座赠品。王先生收货后发现仅收到手表主体,赠品全部缺失。多次联系客服要求补发或退款均被拒绝,遂于2023年8月向平台投诉并提交订单截图。调查显示该店铺为第三方入驻商家,存在超低价促销期间违规操作的嫌疑。消费者主张商家存在数量短缺问题,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商家辩称赠品属于营销活动,非商品组成部分,且已通过物流单号确认发货完整。
审理过程
平台核查订单物流信息与商品详情,发现商家未履行赠品承诺。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并赔偿200元,判定商家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关于信息披露义务。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警示商家在促销活动中需明确标注赠品信息,避免消费者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