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翻新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某第三方数码店铺购买一款标称'全新未拆封'的iPhone 13手机,价格为2800元。收货后李某发现手机背面存在明显划痕,且包装盒内缺少防尘膜与原装配件。李某多次联系商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商家仅以'正常磨损'为由拒绝退货。经申请平台介入,京东客服要求商家提供商品来源证明,但商家上传的验机单显示为'二手翻新机'。李某随后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投诉,经鉴定该手机存在非原厂维修痕迹,判定为翻新机。案件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品真实性认定等核心问题。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商品照片及鉴定报告,平台启动调查程序。商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品为全新,平台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共计赔付84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电商平台对第三方商家翻新机销售的连带责任,强化平台审核义务。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