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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红材质描述误导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李某在拼多多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限量版口红(单价299元),商品详情页宣称'纯正植萃成分,金属质感外壳'。实际收到的口红质地偏干,显色度不足,且外壳为普通塑料材质。李某提供色卡对比证明颜色与宣传存在色差,同时出示第三方检测报告指出成分含量与描述不符。商家起初以'颜色会有些许差异'为由拒绝退货,后通过平台介入确认存在虚假宣传。案件涉及美妆产品材质、颜色双重欺诈,消费者要求退货及赔偿。

审理过程

法院认为商家存在重大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并支付商品价款三倍赔偿,合计926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84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0条

案件意义

警示商家规范商品描述,强化化妆品成分披露义务。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