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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进口面膜虚假产地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标注为'法国原装进口'的高端面膜套装,商品页面显示产自法国某知名工厂。付款后收到商品,李女士发现该产品实际为国内代工,且包装盒上的防伪标识与正品差异明显。经专业机构鉴定,该面膜成分与法国原装产品存在实质性差异,且未通过欧盟CE认证。李女士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平台称已尽审核义务,但无法提供进口检验报告。案件涉及金额2800元,消费者通过平台投诉渠道发起维权,期间产生跨境物流查询费用及时间成本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平台交易记录及商品展示页面,确认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明确标注'法国原装进口'且未注明国产信息。平台未能提供完整跨境商品资质证明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总额达84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平台对进口商品资质审核的法律义务,警示商家不得通过虚假产地吸引消费者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