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京电案112」智能保温杯防水功能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声称'IP68防水'的智能保温杯,支付金额299元。使用三日后发现杯身渗水,经专业机构检测防水等级仅达IPX3。李某联系客服要求退换,商家以'产品存在正常使用损耗'为由拒绝。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商品为平台自营,宣传页面存在夸大表述:'防水设计可泡澡使用'并配有游泳场景图。李某同时发现商品参数显示'智能提醒功能',但实际无法连接手机APP。因涉及健康饮水安全问题,李某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产品缺陷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并调取商品宣传材料,认定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三倍赔偿并承担检测费用,责令平台公示商品检测报告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确立智能家电类商品功能宣传需提供可验证的检测资质,强化平台对自营商品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