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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一:京东自营手机翻新争议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某品牌旗舰手机,支付金额2800元。商品详情页明确标注‘全新官方标配’,但收货后发现机身有多处划痕、充电口有黑色残留物,且电池健康度仅剩65%。张某联系客服要求退换,商家以‘检测未发现质量问题’为由拒绝。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该手机为翻新机,存在更换主板、电池等明显二次加工痕迹。张某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遂向平台投诉并申请赔偿。平台介入后,商家仍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案件最终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审理过程

平台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商家提交商品来源证明,商家未能提供。消费者提交检测报告后,市场监管部门对商家仓库进行突击检查,确认其存在将翻新机标注为全新销售的行为。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三倍损失,共计赔付84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界定‘翻新机’与‘全新品’的法律差异,强化平台对自营商品质量的监管责任。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