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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红颜色与描述严重不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了一支标称'正宫红'的口红,实际收到后发现颜色偏暗与宣传图差异显著,且包装内缺少赠品唇刷。店铺商品详情页标注'哑光质感',但实物却是滋润型,经专业检测发现其成分表与描述不符,含珠光成分。李某多次联系客服要求退换,商家以'颜色差异属正常现象'为由拒绝。经平台介入,发现商品详情页存在误导性描述,且该店铺多次被投诉类似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消费者提交了比对色卡和成分检测报告作为证据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判令商家承担退货运费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经营者应确保商品描述与实物完全一致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